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時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不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的情形可以賠償。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了工傷賠償協議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的,并不能阻礙勞動者申請工傷的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分析
在具體案件中,如果雙方簽訂工傷賠償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的情形,應該是有效的,作為勞動者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不應該反悔。如用人單位以明顯低于法定賠償標準與勞動者簽訂工傷賠償協議,那么勞動者可依據顯失公平原則,啟動勞動仲裁程序,重新主張工傷賠償金。工傷的傷殘等級及可以主張的工傷待遇尚不明確時簽訂工傷賠償協議要特別慎重,最好在協商前就傷殘情況工傷待遇情況等。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所以在發生工傷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時候,受傷職工不需要擔心,公司應該保證員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可是此種停工留薪并不是一直持續,法律給了一個期限。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簽了工傷賠償金協議書還能再起訴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如果達成協議不履行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或者協議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前提下出具,或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已經送達發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訴,但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分析
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遇到事故傷害,應當立即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同時,及時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后,應拿著工傷認定書到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書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也可以在工傷認定后與用人單位協商進行賠償,簽訂賠償協議。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如果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簽訂賠償協議可否再起訴1、簽訂判處協議后,是可以起訴的,但想重新要求賠償,是很難的。
2、因為賠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認為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如果簽了賠償協議還能起訴嗎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簽訂后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受害人可以反悔向法院起訴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關鍵在于以下兩點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一、受害方在簽訂賠償協議時對其傷勢程度是否存在正確認知和預見。比如:傷勢無需治療,或治療中醫生告知輕微受損,醫療費花費極少等。
如果當事人在交警部門主持調解時,已將受害方的可能出現殘疾的因素考慮在內并就今后問題也一并解決的,受害方的訴訟請求就不應得到保護;反之,受害方的訴訟請求就應得到保護。
二、賠償協議約定的賠償款是否已考慮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了將來可能出現殘疾或者新傷情的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有些侵害人為了避免以后和受害人再發生賠償糾紛,往往會在簽訂賠償協議時放寬賠償標準,或者另行給付一次性后續賠償款,以求“今后無涉”。
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調解協議,應當認為受害人已對今后發生任何事情有充分考慮,并愿意接受今后可能發現新傷情得不到另外賠償的風險。
該種協議簽訂時雖然存在“風險和利益”并存的情況,但當事人一旦達成合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反悔;反之,賠償協議所遺漏的項目仍應賠償。
簽了賠償協議有效嗎賠償協議有效。如果不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且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那么一般都是有效的,雙方需要按照約定履行,不履行的可以訴訟要求其繼續履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補償金簽了協議仲裁還能贏嗎補償金簽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了協議仲裁有可能贏也可能輸。看具體情況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但是協議簽字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了,如果沒有出現無效合同的情形,一般是無法反悔的。無效合同的法定情形具體如下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簽了賠償協議還能高嗎 ;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