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法律分析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死亡負全責任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交通事故賠償這些費用: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
5、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方法:
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 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采納了系“繼承喪失說”,并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準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采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沒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并無什么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導致他人一級傷殘.賠償大概多少金額沒有具體數據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無法計算賠償多少錢。
導致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他人一級傷殘,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營養費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康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交通費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6、住宿費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
8、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100%(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100%(傷殘賠償系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100%(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100%(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5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5年)100%(傷殘賠償系數)。
人身損害賠償適用過錯原則,受害人本身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20號
第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湖北市車禍受害人賠償多少錢湖北省2019年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55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1、殘疾賠償=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殘疾系數×賠償年限。殘疾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等級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計算20年。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也就是說,60歲以下城鎮居民的傷殘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二、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殘疾輔助器具的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有有特殊需要的,可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制造機構的意見確定。3、喪葬費=上一年度被訴法院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按六個月總額計算。4、被撫養人生活費=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撫養年限。被撫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和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民幣/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醫療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金額根據一審法院辯論結束前的實際金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需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其他后續治療費用.賠償權利人可在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是,根據醫療證明或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賠償。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誤工費根據受害者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者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者因傷致殘繼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參照上一年度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員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八、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護理人員從事同等級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是一人,但醫療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確定。護理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自理能力。9、死亡賠償=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死亡賠償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停車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依據相關票據和證明支付實際合理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人身損害賠償,六級傷殘是多少錢人身損害鑒定為六級傷殘,民事賠償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營養費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康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交通費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6、住宿費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
8、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50%(傷殘賠償系數)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
農村居民=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50%(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50%(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50%(傷殘賠償系數)。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12、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50%(傷殘賠償系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50%(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50%(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5年×5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5年)50%(傷殘賠償系數)。
人身損害賠償適用過錯原則,受害人本身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20號
第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
二級傷殘64歲應賠償多少錢按人身損害賠償。
64歲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的人二鑒定為二級傷殘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屬于人身損害,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和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康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交通費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6、住宿費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
8、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90%(傷殘賠償系數)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
農村居民=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90%(雙重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9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90%(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9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90%(傷殘賠償系數)。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賠償百分之60×20年多少錢 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12、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90%(傷殘賠償系數)×16年;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90%(傷殘賠償系數)×16年。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9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90%(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9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90%(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 元×5年×90%(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 元×5年)90%(傷殘賠償系數)。
人身損害賠償適用過錯原則,受害人本身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20號
第二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