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一)醫療費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 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 戶籍所在地 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 精神損害撫慰金
撞人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受害者自身情況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以及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等綜合確定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主要包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法律依據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開車撞人了,要賠多少錢?車禍造成輕微傷的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一般只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的費用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造成輕傷的話一般是需要賠償8000元到10000元之間的,具體的賠償還要根據具體的案件分析。
如何判斷交通事故輕微傷?
人體輕微傷的判斷:
一、皮下溢血
人體受到撞擊或車輪碾壓時,造成皮下毛細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現塊狀、條狀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種情況:
1、由于人體被車、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
2、由于人體被碾壓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皺褶、鈕扣等物的硌墊,出現與硌墊物形狀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
3、由于人體被輪胎碾壓造成,即常見的輪胎從人體胸、腹、背部軋過后,皮膚出現輪胎花紋印痕,它的特點是傷痕的面積一般不超過輪胎面的寬度。
二、表皮擦傷
主要是由于車、物側面刮、蹭,或車輪制動時輪胎碾壓人體向前推移與地面挫劃而造成人體肩部、肘部、膝部、踝關節及胸部、背部的皮膚擦傷。表皮擦傷往往呈片狀;有時人體接觸地面的沙礫形成散在的擦傷,甚至劃成細溝;有時在擦傷部位出現魚鱗狀的傷痕。
交通事故輕微傷賠償計算公式:
1、醫療費賠償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元×住院天數。
3、營養費賠償計算公式
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4、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太平洋汽車網日)×誤工天數。
5、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6、交通費賠償計算公式。
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憑票據)。
7、住宿費賠償計算公式。
住宿費賠償金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撞人能賠多少?車撞行人,除非有證據證明行人故意,否則,交警會認定車方承擔事故責任,車方無責可能性不大,至于責任比例視現場情況而定,還有交警會問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你是否有保險,如果保險足,你要承擔責任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的比例會大些。法律依據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車禍撞人賠償標準是怎樣的法律分析: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施救費、鑒定費、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撞人了定上傷殘賠償多少錢 的解釋》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