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工傷在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鑒定。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2、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3、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工傷鑒定在哪里做工傷鑒定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一般去哪里做?工傷鑒定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黃石工傷鑒定在哪里 ,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