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他補助費用)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內的部分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在個稅系統上有關于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的申報選項。不在工資內申報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單獨申報。
離職員工一次性補償收入怎么申報個稅離職補償金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3倍以外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超過的部分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
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低于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國家規定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準,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后,才向勞動者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有企業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數額內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免征標準由各地地稅部門決定。超過該標準的部分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后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下簡稱“四金”),允許在計稅時扣除。以上扣除項目按解除勞動合同后實際繳納的年限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扣除標準由各地地稅部門按國家統一規定的繳納標準執行。具體計算方法為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以個人取得的收入減去允許扣除項目后的余額,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收入,再減去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確定適用稅率,計算出月應納稅額,再乘以工作年限數(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即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五)保險賠款;(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么申報個稅法律分析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在個稅申報系統中怎么申報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在個?稅申報系統中申報方式是: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一、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對于上述條款中的“工資”的范圍,按照《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這一問題上,最容易引發混淆和糾紛的地方常見于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勞動報酬的問題。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如何報個稅不用。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的規定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離職補償金個稅申報怎么填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又對最高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支付出臺了限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關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現對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對于此前已發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