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醫療事故賠償 一般由患者準備相關材料到院方索賠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雙方可以對賠償數額進行協商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規定, 發生醫療事故 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 醫療事故等級 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并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八條 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調解不成或者經調解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的,衛生行政部門不再調解。
如何申請醫療事故賠償金申請醫療事故賠償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的方式有協商、調解、訴訟。賠償權利人有權請求醫療機構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當事人可以在1年內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應當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第四十三條
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協議書。
第四十四條
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醫療事故的賠償如何寫醫療事故賠償書內容:1、寫明申請人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業、住址、電話等);2、被申請人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的基本情況;3、申請事項;4、事實和理由;5、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全文》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一)完全責任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申請醫療事故賠償需要哪些手續申請醫療事故賠償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賠償申請 ,根據鑒定的相關結論,當事人可以與醫院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也可以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處理賠償事宜,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需要準備起訴狀。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