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交警計劃筆錄通知簽字單是故意查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你酒駕查到你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了通知你的吧
醉駕后做筆錄交警讓簽告知單什么意思?告知單是交警他們通知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你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的一種正式文書,你簽字之后就表示你已經收到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了。
醉駕去法院拿了起訴書,后面還有什么程序一般法院拿到起訴書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一般后面還有四個程序:
1、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2、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4、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擴展資料:
案例:
深圳一出租車司機因醉駕被終身禁駕營運車
出租車司機作為從事客運服務的專業駕駛人員,更應該遵守法律規定和職業操守,因為當乘客進入出租車的那一刻起,便是將生命安全交付于駕駛位上的那一位陌生人。記者昨日獲悉,深圳交警查獲1名醉駕出租車司機,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他將終身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月1日22時26分許,深圳交警在深鹽路東灣路口開展整治行動時,發現粵B號牌藍色出租車司機曾某有涉酒駕駛的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經抽血鑒定,曾某血液酒精含量結果為82.7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身為專業駕駛人員,竟然酒后上路載客營運。據曾某供述,元旦當天早上8時30分許,他和同事在長嶺村一家飯店吃飯,喝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了幾杯白酒,一直吃到10時30分左右,四人各自步行回家,曾某返回家中睡覺。
一直睡到19時30分許,曾某起床交班,在駕駛出租車的時候,曾某自己已經感覺到酒勁還未消除,便將車停在海景二路路邊,在車內睡醉駕去交警大隊簽起訴通知書 了兩個多小時,直到22時。
曾某心想酒是早上喝的,到了晚上也沒酒氣了,也不困了,便以為自己醒酒了,于是開車上路營運。這時,乘客鄧女士因為坐錯了公交車在公交車站臺下了車,攔到了曾某所駕駛的出租車,當行駛至深鹽路東灣路口時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目前,曾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
參考資料: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醉駕
參考資料:人民網-深圳一出租車司機因醉駕被終身禁駕營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