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死亡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所述農民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標準是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還有供應親屬撫恤金,具體還是需要具體具體的情況進行核算統計。
法律依據:請在此處填寫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
農民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哪些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配偶每月40%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農民工工地意外死亡賠償標準農民工工地死亡賠償標準主要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其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員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百分之三十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配偶為百分之四十每個月。具體賠償金額由傷亡者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員工在工作期間因為工作原因導致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亡,可以依法得到相應的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農民工建筑傷亡事故賠償標準農民工建筑傷亡事故賠償標準包括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工傷死亡賠償金。具體賠償金額可按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進行分配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死者的工傷保險可由職工因工死亡后的直系親屬領取。不同費用的計算基數不同。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你可以根據當地政府公布的具體信息來計算。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公死亡的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家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地意外死亡賠償標準工地意外死亡賠償標準如下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1、補助金為6個月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工地意外死亡賠償標準是下面
1、地意外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3)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建筑工地高空墜物致人傷亡如何判刑
建筑工地高空墜物致人傷亡要分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找不到具體責任人的就由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擔責任。如果確定農民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了加害人的,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同樣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死刑。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如果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處有期徒刑3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