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的程序如下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1、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執(zhí)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2、基本資料收齊核實且符合受理條件后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工傷保險經辦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出具受理通知書;3、如申請人為受傷害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工傷保險部門應向用人單位發(fā)出關于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通知,核實有關情況;4、工傷保險部門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書面決定,并于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及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自己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了對人身的侵害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自己怎么申請 工傷認定 可以參考如下。一、 委托代理合同 簽訂前 (一)、詳細聽取受傷職工事發(fā)經過陳述,并作相應談話記錄,并要求委托人簽字,主要記錄以下內容: 1、受傷職工身份情況; 2、用工單位的大致情況(一般能說出單位名稱); 3、何時建立 勞動關系 ,有無 簽訂勞動合同 ,有無辦理 工傷保險 ; 4、工作崗位及相關職責; 5、 工資 報酬及培訓情況; 6、勞動保護及相關防護措施; 7、發(fā)生 工傷事故 的時間、地點、原因、受傷部位; 8、治療過程,住院時間、 醫(yī)療費 支付情況,受傷后用人單位態(tài)度及意見; 9、受傷職工家庭成員及大致情況; 10、受傷職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對相關病歷、醫(yī)院證明是否醫(yī)療終結,是否存在過醫(yī)療情形。 (三)、到事故現場作調查與核對,并查明以下內容(路程較遠的,應在辦理委托手續(xù)后進行): 1、用工單位的名稱、單位或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2、單位開辦時間事工程的開工時間、竣工時間(應與受傷職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傷時間相吻合); 3、工程發(fā)包單位 訴訟 ,便于以后 財產保全 時暫扣 工程款 ; 4、與目擊 證人 (工友)取得聯系,并留下聯系方式,以便作調查筆錄; 5、發(fā)生以下情形做相應的 證據保全 工作: (1)、用工單λ或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明確表態(tài)不承認受傷職工是其職工或不在用人單λ或工程施工地點受傷的; (2)、用人單λ或工程施工負責人有毆打、恐嚇、驅逐受傷職工情形的。 (四)、仔細核對,確定是否向 勞動監(jiān)察 部門或其它部門進行控訴或要求其主持調解。 (五)其它,如核對受傷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是否超過一年,如超出一年,則工傷認定超時效,勞動部門不會受理工傷認定。 二、辦理委托代理合同時: (一)、應詳細向其告知調查、仲裁訴訟程序中 律師 能夠做出具體事項; (二)、應明確委托人在辦理委托代理合同后應配合律師做的具體事項; (三)、應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訴訟中有哪些風險及相關防范措施; (四)、應送達相關委托文書、質量監(jiān)督卡等; (五)、對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還應詳述 委托合同 的內容及律師收費辦法等相關情況以免 代理 后發(fā)生爭議; (六)、對于風險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費的情形,應在委托合同著重予以書面確認,避免發(fā)生分歧或爭執(zhí); (七)、對于特別授權或辦理委托手續(xù)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應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確律師的代理權限及特別授權事項。 三、 工傷認定程序 (之前也可與對方調解): (一)、調查事故發(fā)生經過,作相關的 證據 固定工作,對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一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yè)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二)、制作《工傷認定申請書》,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三)、向工傷事故發(fā)生地過去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 身份證 復印件及用人單λ工商登記材料; 2、 勞動合同 復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 事實勞動關系 的材料; 3、事故發(fā)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y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系,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 工傷認定書 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如對工傷認定申請、勞動部門的不支持的情形,應考慮如下: 1、是否屬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認定申請或向勞動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3、是否需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四、 勞動能力鑒定 程序: (一)、對照《職工 工傷 與職工病致殘程度鑒定》看是否構成 傷殘 及等級程度及護理依賴等級; (二)、制作《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并填寫《職工 喪失勞動能力 鑒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礙鑒定申請書》; (四)、向勞動部門速交相關申請書及醫(yī)療材料(包括病歷、CT報告單等); (五)、領取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礙等級報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見,是否申請再次鑒定。 五、 勞動仲裁程序 : (一)、制作《工傷保險待遇請求清單》; (二)、與用人單位聯系,可否調解; (三)、向 勞動爭議仲裁 遞交《 申訴書 》及證據材料; (四)、準備庭前材料并到勞動仲委閱卷了解用人單位的答辯意見等; (五)、參加庭審; (六)、庭后和解或調解。
個人怎么去做工傷認定?一、個人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的程序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需要等傷情穩(wěn)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勞動能力鑒定(除非醫(yī)生書面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一類的內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著體內的情況以外)。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流程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流程是什么?
1、工傷申請登記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轄區(qū)社保處應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發(fā)給《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按照《接待登記簿(工傷)》的內容認真填寫留存?zhèn)洳椤?/p>
2、受理工傷認定時限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事故發(fā)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為受理時限,用人單位遇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受理時限,并填寫《延長申請時限受理表》。
3、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對書面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場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留存。
4、社保處將單位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材料及有關資料,在接收申請5日內,報局工傷行政主管部門。
5、工傷認定申請信息錄入:工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社保處報送申請人提交的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后,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計算機系統(tǒng),并在規(guī)定時限(15日)內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
6、材料補正:經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通知書將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7、工傷認定申請的受理:對符合受理范圍且材料齊全的(包括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正全部材料,但自受傷或診斷為職業(yè)病之日起一年內補正全部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
8、審批延期: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在勞動關系發(fā)生爭議的情況下,在作工傷認定結論時可以等待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結論后作出。延期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要履行審批手續(xù),填寫《行政部門延期審批表》,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
9、送達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以及認定工傷或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非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以及其他需要送達的文書,分別送達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相關單位。
10、送達登記: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項決定以及其他書面材料,送達時都應當填寫《送達回證》,由收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采用掛號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應將憑據留存。
11、歸檔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工傷認定申請的所有材料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各種文書材料應當在每季度進行一次整理,以每一例申請作為一份材料歸檔管理。
1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受傷職工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所在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及時發(fā)給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告知辦理參保手續(xù)的時間、經辦機構名稱、地址。《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通知書》應抄送工傷生育中心、勞動監(jiān)察大隊各一份。
二、工傷申報主體
工傷認定申請主體、內容范圍、時限、受理主體: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qū)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勞動法中明確規(guī)定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流程 了,在確定了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在發(fā)生了工傷后,勞動者在申請工傷賠償前首先要進行工傷鑒定,勞動者在提交相關的材料時也要保證材料是真實有效的,如果對相關部門做出的工傷認定結果不認同時,也是可以提出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