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一、青島市 工傷鑒定 標準規定是什么? 1、 一級工傷 鑒定標準 一級 傷殘 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2、二級工傷鑒定標準 二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3、 三級工傷 鑒定標準 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4、 四級工傷 鑒定標準 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內容。 5、 五級工傷 鑒定標準 五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內容。 6、 六級工傷 鑒定標準 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內容。 7、 七級工傷 鑒定標準 七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內容。 8、 八級工傷 鑒定標準 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1/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內容。 9、 九級工傷 鑒定標準 九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更多內容。 10、 十級工傷 鑒定標準 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內容。 殘情定級后發給證件。殘情定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鑒定委員會必須對 工傷 致殘人員定期進行復查,殘情若有變化,等級應作相應變更。工傷致殘人員若要求進行鑒定,勞動鑒定委員會應隨時給予鑒定。 二、工傷賠償最新標準 (一) 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勞動在申請工傷賠償時,工傷鑒定的等級是判定發放 賠償金 額的重要部分,所以勞動者也是十分的重視工傷鑒定工作的,如果勞動者對工傷鑒定的結果不認同或者有異議時,可以通過向上級的工傷鑒定機構以及勞動仲裁提出申請。勞動仲裁會根據上交的材料以及實際情況重新決定。
青島工傷認定標準根據《青島市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應當屬于工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同時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你應當依法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關于勞動能力鑒定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你符合幾級的問題,必須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相關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做出鑒定,以鑒定書為準。據此按照工傷保險條例(31條、33條、34條、35條)的相關規定相關待遇標準給你解決。包括:1、住院伙食補助費。2、停工留薪工資。3、生活護理費(根據情況)。4、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 傷殘就業補助金 (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
2019年青島工傷賠償標準,青島工傷鑒定標準及保險條例(修訂版)青島市工傷賠償標準,青島市工傷鑒定標準及保險條例(修訂版)
青島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參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勞動保險數據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計算的賠償數額即為2013年工傷賠償標準。
主要參考法律、法規、規章
法律:《社會保險法》;
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各省、直轄市實施工傷保險辦法;各省農民工工傷保險實施暫行辦法或通知等。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青島市 工傷保險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 青島市 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 青島市 工傷保險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四) 青島市 工傷保險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 青島市 工傷保險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六) 青島市 工傷保險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 青島市 工傷保險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八) 青島市 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 青島市 工傷保險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 青島市 工傷保險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分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十一) 青島市 工傷保險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 青島市 工傷保險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 青島市 工傷保險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青島市 工傷保險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5、 青島市 工傷保險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6、 青島市 工傷保險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7、 青島市 工傷保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標準: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附: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十二)、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工傷職工維權特別推薦:熟讀《工傷認定辦法》
2019年青島建筑業工傷保險新政策昨天,市人社局詳細解讀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了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政策,提出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的所有建筑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對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強、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包括總承包單位和依法分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均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去年全市認定工傷近9500人“建筑業屬于工傷風險較高行業,又是農民工集中的行業。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覆蓋率低、一線建筑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市社保局社會保險費征繳處處長李玉龍解釋說,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含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傷認定人數近9500人,共支付各類工傷待遇4億多元。
目前,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為此,我市要求,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其中,對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建設項目使用的流動性強、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農民工(包括總承包單位和依法分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但不包括已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均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費率可適時調整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以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計算公式為:工傷保險費=項目工程總造價×1.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其工傷發生率和基金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費率。其中,在建工程項目,以剩余的項目工程總造價的1.5‰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目前建筑業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率為1.1%。對于沒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職工可以按照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為工程總造價的1.5‰。”李玉龍介紹說。
認定為工傷的建筑業農民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核定工傷待遇以本人工傷前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不足六個月的,按實際月數計算),難以按本人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按照受傷時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
建筑業可開通網上業務辦理
在辦理程序上,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業施工企業需先到項目所在地領取或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青島市×年×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后,攜帶相關資料到建筑項目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此外,建筑業企業可從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或到參保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和《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承諾書》,填寫完整并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向參保所在區、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開通網上申報業務。
“開通網上業務辦理的可直接通過互聯網辦理參保人員增減手續。”李玉龍表示,未開通網上申報業務的建筑業企業可攜帶以下材料到參保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增加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青島市×年×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一式二份);減少人員的,因解除合同的提供《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原件及《青島市×年×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一式二份);其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他原因減少的,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將受罰
用人單位、工傷農民工或者其近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業企業及職工(農民工)可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也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12333了解相關經辦政策。
工傷保險條例(2022最新)《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予以廢止。
28日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記者獲悉,南昌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廢止案》。
據了解,《南昌市社會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994年3月29日經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1995年4月29日經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它們在1997年、2003年和2005年進行了三次修訂。
作為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我國第一部規范社會保險制度的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頒布實施,對建立健全南昌市社會保險制度,有效維護勞動者社會保險權益,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社會經濟結構、社會保障制度本身以及勞動者和公民的需求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導致《條例》執行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日益顯現。
比如社會保險制度缺乏銜接;制度的強制力弱;融資渠道狹窄;運行機制不夠完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2011年7月,我國第一部綜合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生效,建立廣覆蓋、可轉移、可銜接的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規范和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規定多渠道籌資、城鄉統籌、規范管理服務、加強基金監管。條例的主要內容已經社會保險法批準。
此外,通過將《條例》與《社會保險法》及其相銜接的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部委關于實施若干規定的規定》相比較,由于《條例》頒布較早,所以在適用范圍、籌資渠道、繳費標準、待遇享受、基金監管等諸多內容上,
因此,南昌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廢止該條例。
青島1 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根據青島市 工傷保險條例 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的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青島工傷保險條例最新 ;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 費。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 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