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1、在自家地種的樹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采伐時要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2、個人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和樹林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證。
3、其他單位還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
4、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還應當提交采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驗收證明。
5、程序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
a、申請人向林業主管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材料并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b、經審核同意后報送林業主管部門。
c、符合條件的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
我自家里的樹木砍伐需要上報嗎?要不要什么審批手續?需要上報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砍樹必須要辦砍伐證。
辦理砍伐證不需要任何費用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只需到轄區綠化部門填個申請表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經查證屬實后,到市園林局辦理砍伐證即可。
居民想砍伐自己種的樹,可聯系轄區綠化部門,綠化部門將幫忙聯系專業伐木工人。樹權歸種樹的人,砍樹的費用由伐木工人和居民協商決定。
《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p>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九條
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國家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農場、廠礦為單位,集體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個人所有的林木以縣為單位,制定年采伐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匯總,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條
國家制定統一的年度木材生產計劃。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不得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計劃管理的范圍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一條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擇伐、皆伐和漸伐方式,皆伐應當嚴格控制,并在采伐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
(二)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
(三)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采伐。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律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林地許可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林地許可證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和證明材料林地許可的辦理程序 1、申請人在市政務中心導辦臺抽號后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到林業局窗口申報材料。窗口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材料初審合格后予以受理,發放受理通知書;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2、審核申報資料; 3、組織現場查驗; 4、首席代表簽署審核意見,報領導簽發; 5、申請人繳納費用; 5、申請人憑受理通知書在林業局窗口領取上報文件。 二、申報材料 1、縣區林業主管部門關于占用林地的申請 2、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一式五份) 3、計劃部門的立項批復(大型項目要有初步設計批復) 4、被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 5、占用林地協議(如實填寫林地、林木補償費用及 安置補助費 ) 6、符合省林業廳規定的林業設計資質等級的林業調查設計單位編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7、占用征用國有林地應出具該國有單位關于占用林地事宜的公示、林場職工大會記錄和職工簽名材料,有資質的資產評估單位所做的被占用林地的 資產評估報告 ;占用征用集體林地的,必須提交村民會議記錄和三分之二一以上村民的簽字材料 8、建設單位應出具法人證明,勘探、開采礦產資源單位出具采、探礦許可證 9、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森林植被恢復費收繳票據 10、現場勘驗報告和植被恢復措施,植被恢復措施要落實到山頭地塊 11、涉及污染的建設項目要提供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 12、若屬 非法占用林地 補辦手續,要提交《 處罰決定書 》和有關罰款票據 三、法定期限 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14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砍伐樹木需要具備什么手續?單位或者小區內的樹木可以任意砍伐嗎?申請砍伐樹木的單位必須持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及配套平面圖一份、補植計劃一份、市建委頒發的“工程開工審批表”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綠化面積達不到《條例》規定標準的要附綠化規劃一份,市政工程要附地下管線縱斷圖一份到所在區、縣園林綠化主管機關領取統一的“伐移樹木申請書”,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現場勘察后,符合條件的核發“北京市樹木砍伐移植許可證”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居民個人因房屋拆、改、建申請砍伐樹木的,要持所在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明到所在區、縣的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辦理“北京市樹木砍伐移植許可證”。死樹、危險樹的砍伐按其它有關規定辦理。
單位或小區內也不能任意砍伐
占用林地需辦理什么手續?非法占用林地如何處罰征收占用林地辦理程序
1、申請者將符合規定要求的申報材料報省政府政務中心林業廳窗口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
2、屬省林業廳審核權限內的征占用林地項目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經省林業廳審核同意后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由申請者按照規定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并由省林業廳向申請者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3、國家林業局審核權限的征占用林地項目,經省林業廳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后,預繳森林植被恢復費,再交由建設單位將有關材料一并向國家林業局申報,由國家林業局審核并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4、經審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請人持《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二、需要的材料
1、使用林地申請表
2、用地單位的資質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
3、建設項目有關批準文件。包括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批復、備案確認文件、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項目初步設計等批準文件。
4、建設部門選址意見函、紅線圖。
5、擬使用林地的有關材料。
(1)林地權屬證書、林地權屬證書明細表(小班一覽表)或者林地證明;
(2)屬于臨時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單位與被使用林地的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簽訂的使用林地補償協議或者其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他補償證明材料;
(3)涉及使用國有林場等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經營的國有林地,提供其所屬主管部門的意見材料及用地單位與其簽訂的使用林地補償協議;
(4)屬于符合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保護小區等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相關規劃或者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符合規劃的證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門或者機構的意見材料。
6、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作出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
7、臨時占用林地項目,提供原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協議或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方案。
8、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已使用林地,需提供行政機關對其違法行為處罰的材料。
《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解釋》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防護林地、特殊用途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10畝以上;
(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它林地數量達到二十畝以上;
(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達三十萬元以上,或者造成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林地數量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畝以上或者本條第(二)項規定的林地數量達到十畝以上毀壞。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第五條 實施本解釋第四條規定的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價額達到六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的“致使國家和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條 單位實施破壞林地資源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定的相關定罪量刑標準執行。
第七條 多次實施本解釋規定的行為依法應當追訴且未經處理的,應當按照累計的數量、數額處罰。
非法占用林地的行為通常表現為三種形式:
(1)未經批準占用林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核,并報經人民政府批準,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經過合法批準,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則未經批準;
(3)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準手續而占用林地。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人民政府-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砍伐樹木需要什么手續呢,要怎么辦理,木材是個體材山,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我國森林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分別采取擇伐、皆伐和漸伐方式,皆伐應當嚴格控制,并在采伐的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
(二)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中的國防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
(三)特種用途林中的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嚴禁采伐。
第三十二條 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和其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
鐵路、公路的護路林和城鎮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的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
采伐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適用以上各款規定。
第三十三條 審核發放采伐許可證的部門,不得超過批準的年采伐限額發放采伐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 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申請采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其個人林業地棄需要手續簽字嗎 他單位申請采伐許可證時,必須提出有關采伐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
對伐區作業不符合規定的單位,發放采伐許可證的部門有權收繳采伐許可證,中止其采伐,直到糾正為止。
第三十五條 采伐林木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采伐許可證規定的面積、株數、樹種、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
第三十六條 林區木材的經營和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三十七條 從林區運出木材,必須持有林業主管部門發給的運輸證件,國家統一調撥的木材除外。
依法取得采伐許可證后,按照許可證的規定采伐的木材,從林區運出時,林業主管部門應當發給運輸證件。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在林區設立木材檢查站,負責檢查木材運輸。對未取得運輸證件或者物資主管部門發給的調撥通知書運輸木材的,木材檢查站有權制止。
第三十八條 國家禁止、限制出口珍貴樹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名錄和年度限制出口總量,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出口前款規定限制出口的珍貴樹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的,必須經出口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海關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放行。進出口的樹木或者其制品、衍生物屬于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物種的,并必須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并憑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