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精神損害 撫慰金屬于交強險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的賠償范圍,不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排序在其他賠償項目足額賠償后再計算。 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 保險合同 》第8條的規定,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 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項目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屬于保險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范圍。 法院對于交強險的精神賠償原則是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侵權責任法 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在其他賠償項目足額賠償后,在死亡 傷殘賠償 限額內賠償。 精神損害撫慰金可否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 1、根據 侵權法 原理,應當先確定物質損害 賠償金 ,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結合《 精神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在侵權 訴訟 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之規定,可以得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必須依附于物質損害賠償金,而不得在物質損害賠償金獲賠后,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在物質損害賠償金確定的基礎上予以確定。2、根據保險原理,責任保險應當首先填補直接財產損失,再賠償間接性的非財產損害。 交強險屬于財產保險,而責任保險的標的為“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即交強險的保險標的,賠償責任的確定應當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之規定,先確定物質損害賠償金,再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強險條款》將精神損害撫慰金列入 喪葬費 、死亡補償費等物質損害賠償金之后,且用逗號將“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與排列前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護理費 、康復費、交通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予以隔開,原因也正在于物質損害賠償金不同于精神損害撫慰金。 2、商業三責險是與交強險相配套的險種,當既保交強險又保商業三責險時,應當將交強險與商業險作為一個整體的保險合同予以考察。從《商業三責險條款》的內容設置,可以看出《交強險條款》規定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實為按序賠償。 根據《商業三責險條款》第四條“保險責任”約定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 意外事故 ,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負責賠償。”可以得出只有交強險足額賠付以后才能啟動商業三責險理賠程序,商業三責險是與交強險相配套的一個險種。本案中交強險已足額賠付,而商業三責險中并不賠償精神損害,因此申請人請求保險公司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不符合雙方合同約定。 3、由于商業三責險中并不賠償精神損害,申請人請求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其實質就是間接地將精神損害撫慰金轉移由商業三責險承擔,而這顯然有悖于商業保險合同“不賠償精神損害”的約定,也無疑有違《交強險條款》的制定本意。試問:若交強險可優先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則商業三責險條款將“精神損害”列為除外責任的意義何在?該責任免除條款的設置豈非淪為一紙空文?很顯然,《交強險條款》將“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置于各賠償項目最后,有其合理性。中國保險業協會制定的《 交強險理賠 實務規程》指出:“對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原則上在其他賠償項目足額賠償后,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賠償”,也進一步證實了上述理解的合理性。該保險行業指導性文件是完全符合侵權法原理和保險原理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精神撫慰金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而且還可以得到優先的賠償,精神的撫慰金對于一個受傷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保險公司會根據受害者的實際情況來算出怎么樣給,所以,對于購車的人來說,一定要有很強的保險意識,才能在關健的時該保護自己。
交強險包括精神撫慰金嗎包括。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優先選擇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交強險死亡傷殘項下賠償。
《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強險精神撫慰金交強險精神撫慰金 根據《交強險條款》規定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交強險所指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僅限于“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對于“被保險人依照交警部門調解或者其自行和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交強險條款》第二十條有類似規定:“因保險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有權重新核定。”“被保險人依照交警部門調解或者其自行和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屬于該條規定的“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對此“有權重新核定”。
由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本身沒有具體的計算標準,最高院《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也僅做原則性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由人民法院根據個案,結合侵權過錯、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自由裁量。為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了防止被保險人與受害人惡意串通從而損害保險公司的合法權益,《交強險條款》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方式做交強險是否包含精神撫慰金 了嚴格規定,即交強險僅負責賠償以下兩種形式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⑴、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⑵、被保險人依照法院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強險精神撫慰金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