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參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沒有達到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標準工作人員患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規范按去世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的時候上一年度我省退休職工月均值養老保險金2個月派發。參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的離休、退職人員(沒有離休人員和合乎勞人險〔1983〕3號文件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中退休工人)死亡以后喪葬補助金標準是自己死前2個月養老退休金。在其中,自己死前2個月養老退休金小于去世的時候上一年度我省退休職工2個月均值養老金,按去世的時候上一年度我省退休職工月均值養老保險金2個月派發。
退休職工(包含靈活就業參保企業員工養老保險退休工作的人員)去世之后,遺屬能夠享受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但卻沒有遺屬經濟困難補助金工資待遇。詳細如下:
1.喪葬補助金依照身亡時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鄉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的2倍估算。
河北省2021年城鄉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是3316元,因此2022年度河北退休職工喪葬補助費依據是6632元。
2.慰問金以身亡時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鄉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為基準,依據自己退休前的繳費年限明確派發月數:
繳費年限滿15年,派發月數達9個月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繳費年限15年以上,每多交費1年,派發月數提高1個月。派發月數最大為24個月,養老保險金每領到1年慰問金領到月數降低1個月,但降低后派發月數不得低于9個月。換句話說,撫恤金標準在9-24個月中間,落實到每個人不一樣。
按上述政策及河北2021年城鄉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出來的2022年度河北退休職工撫恤金標準至少是29844元、最大是79584元。
參保人沒有達到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標準患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到養老退休金的離休、退職人員死亡以后,不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送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身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意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的時候上一年度我省退休職工月均值養老退休金,但最大不得超過20個月。安葬費、慰問金派發方式喪葬補助金標準及遺屬撫恤金標準調整,參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由平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機關審批后從統籌基金支付。沒有參加養老保險金綜合的,由原單位壓力。
河北省退休人員死亡補助標準一、退休人員死亡補助標準是什么
1、退休人員死亡補助標準包括: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的工作人員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2)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的年齡是多少
退休年齡具體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河北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是怎么規定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的退休、退職人員(不含離休人員和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的老工人)死亡后喪葬補助金標準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其中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于去世時上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關于遺屬撫恤金的調整標準為: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后,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擴展資料: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43號)等文件規定,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河北省職工非因工死亡撫恤金 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納入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和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三、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及以上,辦理退休手續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累計12個月為1年。
四、2014年10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退休的參保人員(即“新人”),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下同)×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實際平均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Xn-1/Cn-2+……+ X2015/C2014+ X2014/C2013)/N實繳。其中:
Xn、Xn-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Cn-1、Cn-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見附表)。
五、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參保人員(即“中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指數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根據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經測算確定后,另行通知。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與新人實際平均繳費指數計算辦法相同。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辦法與“新人”辦法相同。
(三)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1.3 %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