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已于2021年12月22日發布。
根據汝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擬征收陶營鎮后寨村等2個鎮4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土地農用地26.6344公頃(其中耕地25.3703公頃、其他農用地1.2641公頃)。
汝陽縣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地處豫西伏牛山區、北汝河上游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東鄰汝州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西接嵩縣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南界魯山,北連伊川,隸屬河南省洛陽市。
汝陽小店村會拆嗎會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的。根據汝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近期城鎮開發邊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擬征收上店鎮辛莊村等2個鎮、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農用地1.6608公頃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其中耕地0.4049公頃、林地1.1786公頃、其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他農用地0.0773公頃)。
國家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國家對土地使用征用的補償標準是: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國家在對土地進行征收或征用時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需給予被征收人一定的經濟補償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如征收的土地為集體所有土地,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金及土地附著物補償費等相關費用,如果是征收個人及單位用房,需支付相應的拆遷補償,并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條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這一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實施的很少,大多數情況是,由政府成立一個臨時機構,有的叫開發區,有的叫工業園,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設項目指揮部,人員由各個部門臨時抽調。
政府將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機構實施,也有的縣一級政府直接將某一個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委托鄉鎮一級人民政府實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組織實施。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土地征收
最新征收土地補償標準一、征地補償標準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各項征地補償費用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三)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征地補償法律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2年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明細
一、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明細是什么
1、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明細如下:
(1)征收土地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的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汝陽縣項目土地征收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二、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1、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向市、縣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申請;
2、市、縣國土部門擬訂征地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后逐級上報;
3、征地審核與批復;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發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國土部門制訂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國土部門補償安置方案的實施;
7、建設項目用地單位獲發建設用地批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