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離職補償金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的標準:如果員工應獲得補償的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一般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員工應獲得雙倍補償的,則按上述標準的雙倍來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離職補償金【法律分析】:離職補償金是勞動法規定對于職工離職時給予必要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的經濟補償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抱著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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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補償金的標準離職補償金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的標準: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每滿一年的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補償其一個月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3、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離職補償金需要交個稅嗎
如果取得離職補償金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離職賠償金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