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婚姻法有規定精神損失費賠償。因夫妻一方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導致離婚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的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夫妻離婚精神損失費的標準是多少離婚時到底能要多少 精神損失費 呢離婚精神損失費的標準是什么可以根據以下五條來評判: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人心理狀態不同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對受害人產生的精神損害程度亦不同。一般來說,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害使受害人產生的怨恨深,精神損害嚴重;一般或輕微過失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則相對要輕,而且也易于撫平。正因為如此,在確定精神損失費的數額時,必須將侵害人的主觀過錯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 2、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包括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持續的時間,等等。如侵權行為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持續時間長等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就重。侵權情節不同,反映出侵權人主觀惡性程度和社會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為確定精神損失費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千差萬別。在有些情況下,盡管侵權情節較為嚴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卻相當輕微,由法院責令侵權人賠禮道歉即可消除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而對于那些毀人容貌,使人喪失視覺、聽覺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給受害人帶來的精神損害就難以撫平,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失費數額時,不能無視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一般來說,以營利為目的侵害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他人人格權者,行為人往往從侵權行為中獲有利益,具有較好的賠償能力。因此,對于這類侵權行為,根據其獲利情況而增大賠償金額,有利于從經濟上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更好地慰撫受害者。在其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他情況下,則要考察行為人的經濟狀況,經濟狀況良好,可以適當判令多陪;反之則酌情予以減少。 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響。法律制度離不開其所處的社會物質環境。人總是生活在具體的物質環境之中的經濟人,所處環境不同,所需經濟條件也不同。身處經濟發達地區,由于消費觀念、價格水平比一般地區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損失費的數額應當相應提高,否則,難以體現 精神損害賠償 的慰撫與懲戒功能。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標準1、侵權人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的過錯程度。 侵權人心理狀態不同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對受害人產生的 精神損害 程度亦不同。一般來說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侵害使受害人產生的怨恨深,精神損害嚴重;一般或輕微過失對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則相對要輕,而且也易于撫平。正因為如此,在確定 精神損失費 的數額時,必須將侵害人的主觀過錯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 2、 侵權行為 的具體情節。 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包括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持續的時間,等等。如侵權行為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持續時間長等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就重。侵權情節不同,反映出侵權人主觀惡性程度和社會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為確定精神損失費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千差萬別。在有些情況下,盡管侵權情節較為嚴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卻相當輕微,由法院責令侵權人賠禮道歉即可消除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而對于那些毀人容貌,使人喪失視覺、聽覺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給受害人帶來的精神損害就難以撫平,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失費數額時,不能無視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及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一般來說,以營利為目的侵害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他人人格權者,行為人往往從侵權行為中獲有利益,具有較好的賠償能力。因此,對于這類侵權行為,根據其獲利情況而增大 賠償金 額,有利于從經濟上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處,更好地慰撫受害者。在其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他情況下,則要考察行為人的經濟狀況,經濟狀況良好,可以適當判令多陪;反之則酌情予以減少。 5、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響。 法律制度離不開其所處的社會物質環境。人總是生活在具體的物質環境之中的經濟人,所處環境不同,所需經濟條件也不同。身處經濟發達地區,由于消費觀念、價格水平比一般地區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損失費的數額應當相應提高,否則,難以體現 精神損害賠償 的慰撫與懲戒功能。 以上就是為您提供的幾項 離婚精神損害 賠償標準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夫妻雙方在 離婚 的時候,如果其中一方有重婚、 家庭暴力 等情形,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判定對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如果當事人并不清楚自己可以獲得的精神損失費的數額,可以請專業的 律師 幫忙,以維護自身利益。
離婚精神損失是什么離婚精神損失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方所受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的精神傷害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給予精神損害賠償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的責任。離婚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在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具體的賠償情況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精神損害情況而定。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形導致離婚的夫妻精神傷害賠償標準 ,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主張離婚精神損失賠償: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的;3、一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4、一方犯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