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快遞放門口丟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了誰負責需要視情況而定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如果快遞員在簽收人同意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的情況下,將快遞放置于門口,丟失后由簽收人負責,快遞員及快遞公司是不需要負責的。
如果快遞員沒征得簽收人同意,就將快遞放置于門口,應視其未盡到送件義務,因此導致的包裹丟失、物品損壞等問題,由快遞公司負責。《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郵件),應當退回寄件人。
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郵件),企業應當登記,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和快遞服務標準處理;其中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快件(郵件),應當依照相關規定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1、到付的快件被拒收后,快遞公司就會通知發件人,如果發件人要求退回快件,那么就需要支付退回費用,這樣就需要支付雙倍快遞費用。
2、如果發件人不要的,那么快遞公司就會當作無著快件處理,這也是為什么快遞公司收到付的快遞是要雙倍的費用的原因,因為是有這類拒收而且發件人不要的風險。
快遞員把快遞放門口丟了誰的責任法律分析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快遞員把快遞放門口丟了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除非是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門口丟了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這時則由收件人承擔責任。收件人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沒有簽收包裹的情況下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口,快遞公司就需要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快遞放到家門口后丟失,誰來承擔責任法律分析:1.如果快件上面的收件人是門衛的話,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其已經完成該運輸合同的義務。2.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而且收件人沒有告知快速公司門讓衛代收的話,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損壞賠償責任,快遞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門衛追償。3.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收件人授權門衛代收,快遞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 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門衛)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讓快遞放在指定位置 丟了怎么辦如果是收件人讓快遞員放在指定地點后丟失,由收件人自己負責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如果是快遞員沒經過收件人同意就放在其他地點,丟失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的話由快遞員負責。
對保價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的快件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用戶。
第二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六條 郵政企業對平常郵件的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平常郵件損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
第四十九條 用戶交寄給據郵件后,對國內郵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內持收據向郵政企業查詢,對國際郵件可以自交寄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持收據向郵政企業查詢。
查詢國際郵件或者查詢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邊遠地區的郵件的,郵政企業應當自用戶查詢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查詢結果告知用戶。
查詢其他郵件的,郵政企業應當自用戶查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查詢結果告知用戶。查復期滿未查到郵件的,郵政企業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賠償。
用戶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查詢期限內未向郵政企業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郵政企業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郵政匯款的匯款人自匯款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持收據向郵政企業查詢。郵政企業應當自用戶查詢之日起二十日內將查詢結果告知匯款人。查復期滿未查到匯款的,郵政企業應當向匯款人退還匯款和匯款費用。
快遞放在門衛室丟了是誰的責任快遞放在門衛室丟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了誰的責任,視情況而定。快遞放在門衛處丟失,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小區物業管理處或單位門衛室,如物業管理人員與單位門衛沒有簽收包裹,則物業與業主、單位與職工之間沒有形成保管合同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收件人讓快遞放門口丟失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