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通知
晉政發〔2009〕3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以下簡稱《決定》)關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制訂并公布各市縣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或區片綜合地價,征地補償做到同地同價”的精神及《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44號)、《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實施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5號)要求,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保障全省經濟建設健康發展,現公布實施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望各地認真執行。
一、實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必要性
隨著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原有的征地補償標準已不適應需要。為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了改變這種現狀,盡可能避免在確定征地年產值中的隨意性,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有關要求,我省各縣(市、區)制訂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了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新標準堅持同地同價、公開公正透明原則,符合我省實際,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實施可以基本解決當前征地補償中存在的標準偏低、隨意性較大等問題,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省社會和經濟建設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使用及說明
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統一年產值和補償倍數構成,各縣(市、區)內分區域年產值標準,是計算征地補償的依據(各縣、市、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見附件)。
(一)本標準適用于山西省行政區域內除基本農田以外的集體農用地。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的國家能源、交通、水利、礦山和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的,按照《決定》,征地補償按法定最高標準執行,建設項目用地報國務院批準。
(二)本次測算和公布實施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為綜合性、抽象的農用地年產值標準,不是某一具體地類或地塊的年產值標準。
凡非農業建設項目涉及征收農用地時,根據土地所在縣(市、區)的區域位置確定征地統一年產值和補償倍數,測算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用。為使同一區域內不同質量的農用地得到更為合理的補償,全省確定統一的調整幅度,即:在同一區域內的水、菜地在公布的補償倍數基礎上提高兩倍執行,旱地、園地按公布的補償倍數執行,林地在公布的補償倍數基礎上降低兩倍執行,草地和其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他農用地在公布的補償倍數基礎上降低四倍執行。
(三)本標準只包括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等費用。所征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按照不超過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等按照實際情況,參照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征收林地的,由建設單位按上述規定支付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林木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
(四)國有農用地可參照上述補償標準給予土地補償。
(五)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補償,按照項目所在區域公布的年產值標準,并參照《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的補償倍數上限支付土地補償費。
征收農村宅基地,按照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支付土地補償費。
(六)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公布實施后,耕地開墾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等以此標準計算。
三、做好征地補償安置的銜接工作
做好征地補償工作,事關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征地補償安置工作,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和安置途徑,抓好落實與政策的銜接工作。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統一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
省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征地補償標準。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匯總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征地苗木補償標準土地征用賠償標準:
《土地法》第16條條第2項明確規定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承包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地補償應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確定補償標準和補償數額。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應當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青苗費賠償標準大概多少錢一畝法律分析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一般而言青苗補償標準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對剛剛播種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青苗被毀壞怎樣賠償標準怎么確定青苗費賠償標準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畝青苗能賠償多少錢?根據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的規定,青苗補償費的標準,也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因此,各地的補償標準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的補償標準一般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進行規定。
舉例說明:大連市2010年出臺的《大連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對不同種類不同年限的青苗就作出過非常細致的規定,如對櫻桃樹的補償就是逐年遞增,3-7年的每珠櫻桃樹會獲得300-1200元的補償,8-20年的櫻桃樹每株就可以獲得1500-2000元的補償。
河南省許昌市2010年的《青苗補償費制定標準》對此也提供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了一個很好的標準,其中規定:對于移植的樹木,在非移植季節,按保留補償。
花木、苗圃及樹木按照林業部門規定或本地區當年度(季度)市場價格補償,對于經濟林的補償,按照林業部門規定計算。根據這一標準,許昌市規定運城市關于青苗賠償 了許多具體的補償數額,如4-7年初果期的果樹,如保留的話,會每株補償150元,如果移植或者砍伐的話,會每株補償30元。而1年以下的果樹和2-3年的果樹補償標準又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