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的相關規定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職工在正常上下班途中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針對本案,如果您公司員工的交通事故經交管部門的認定其不承擔事故主要以上責任的,就屬于工傷。同時根據該條例62條之規定,對于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沒有參加的,其員工發生工傷時,由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待遇。
綜上,職工工傷死亡可以獲得的工傷待遇包括:
一、喪葬補助金
按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6個月。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對象:依靠死亡職工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比例:按死亡職工的生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具體配偶為每月40%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其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全國統一標準:即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至于您問題中所說的農村戶口、暫住證等文件是死亡員工家屬交通事故賠償的重要證據,但對工傷賠償沒有太大影響。
農村蓋房,農民工在上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導致人亡,房主人和承包需要負擔經濟責任嗎?農民工蓋房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在回家路上發生車禍死亡,房主人和包工頭無需承擔責任。
回家途中發生車禍死亡,單位承擔責任,只適用于與單位建立勞動合同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的勞動者身上,不適用于雇傭關系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的受雇個人。
建筑工人回家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老板承擔責任嗎承擔責任。在上下班路上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即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時,屬于工傷。
法律分析
工人在回家的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自己不承擔主要責任,屬于工傷。按照工傷賠償的標準來進行賠償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意外保險的,則由工地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工傷死亡賠償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工傷死亡賠償金。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標準是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每月40%,其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地方法規會根據當地情況在上述幅度內確定當地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農民工在工地干活,下班公司派人派車去辦事途中出車禍,致人死亡,是算工傷,還是?因公受傷屬于工傷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但你這個屬于因公致第三人損害農民工上下班途中車禍死亡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同時又屬于職務行為,職務行為后果由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