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在實際生活中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我們知道一般發生交通事故之后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交警部門會進行現場勘查并取證,最后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解決賠償問題。關于事故后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交警認定的責任法院可更改嗎,下面的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
一、案例
被告陳某某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轎車由梅顏村往縣城方向行駛,途經105國道時,因超速行駛與對向占道行駛的江某某新駕駛的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江某某新當場死亡。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陳某某與江某某新在此次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2008 年8月,江某某新的家屬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
二、交警認定的責任法院是否可以更改
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有意見認為,應當根據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責任的劃分,除非原告有確切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巨大瑕疵。
本文認為,應當根據案件事實和原、被告所提供的證據,來確定此次事故責任的劃分。所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機關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一種定性、定量的判斷和確定,并以此作為事故處理中調解的依據及對違章者行政處罰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責任事故認定書,在民事訴訟當中的性質就是證據中的書證,在損害賠償訴訟中,相當于一種技術性鑒定,或專家答復、專家證言,是否采信,由人民法院決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中有無違章行為及該違章行為與事故損害后果間的因果關系作出的,并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責任的劃分,本案中被告陳某某駕駛的出租車制動效能不正常并且超速行駛,死者江某某新駕駛的摩托車只是占道,被告陳某某的違章行為明顯多于死者江某某新。綜合考慮,被告陳某某應承擔更多的民事責任。而不是僅僅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確認責任。
三、如何申請事故責任重新認定
(一) 申請人的資格
(1)事故當事人。重新認定事故責任申請人必須是交通事故當事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根據法律規定獲得代理權的人。 事故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對事故責任不服的,可以代理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當事人提起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但申請人仍是當事人, 法定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出現。事故當事人喪失了行為能力,其近親屬可以當事人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事故責任。當事人死亡的,其申請人資格轉移由其近親屬享有, 其近親屬可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重新認定。這是申請人資格的繼承,其地位等同于當事人,而不是代為申請。
(3)委托代理人。
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授權而發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義,申請事故責任重新認定,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責任重新認定。
(二) 在事故中不負事故責任的當事人提出申請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三) 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四) 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材料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
(1)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應載明申請的主要事實、理由、要求和申請人簽名、申 請日期以及通訊地址、郵編和聯系電話等);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印件;
(3)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當事人死亡的,須遞交由派出所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5) 委托申請的,須遞交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所委托律師的律師執業證的復印件。必要時需提供公證書。
關于交警認定的責任法院是否可以更改的這個問題,我已經為大家整理了內容,根據相關案例我們可以知道交警認定的責任法院一般是不能更改的,除非有確切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巨大瑕疵。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2019
法院推翻交通事故責任書幾率多大法院推翻交通事故責任書幾率非常小。如果提出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的證據能證明上述內容有明顯錯誤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就能推翻,否則就不能推翻。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人民法院應依法審查并確認其相應的證明力,但有相反證據推翻的除外。
法院有權推翻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嗎法院有權推翻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嗎?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后可以直接改變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法院會改判事故責任書嗎 ,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
實踐中,該結論是否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不能作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的。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決定所依據的主要證據,雖然可以在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認定結論的依據是相應行政法規,運用的歸責原則具有特殊性,與民事訴訟中關于侵權行為認定的法律依據、歸責原則有所區別。
交通事故責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賠償責任,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作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行為人在侵權行為中的過錯程度,應當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根據民事訴訟的歸責原則進行綜合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審理查明事實不一致,法院可不作為定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