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認定重大經濟損失的規定標準是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特大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大于100萬元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重大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大于10萬元但小于100萬元;較大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大于1萬元但小于10萬元的事故;一般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的事故。《追訴標準》解釋為:重大經濟損失也稱直接損失。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之一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屬于“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生產事故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的范圍是多少事故可分兩種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一種是傷亡事故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一種是經濟損失事故。
傷亡事故分:
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的事故;
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傷事故:指重傷無死亡的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為重傷事故: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燒傷、燙傷、雖非要害部位,但燒傷、燙傷占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的骨折);嚴重腦震蕩,有失明可能;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中任何一指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軋斷一節);局部肌腱受傷甚據,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殘廢可能;腳步傷害(腳趾軋斷三趾以上);內部傷害(內部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輕傷事故:指職工受傷后歇工滿一個工作日的事故。
經濟損失事故分:
特大經濟事故:經濟損失大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事故;
重大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大于10萬元(含10萬元)但小于100萬元的事故;
較大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大于1萬元(含1 萬元)但小于10萬元的事故;
一般損失事故: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的事故。
按事故造成損失的程度分級根據事故造成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的經濟損失程度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事故通常分為:
(1)一般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以下的事故。
(2)較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萬元或1萬元以上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10萬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萬元或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損失事故:一次損失100萬元或100萬元以上的事故。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 6721-198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 6721-1986)
本標準規定了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計算方法和評價指標。 1基本定義
1. 1傷亡事故經濟損失
指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 2直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1. 3間接經濟損失
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2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
2. 1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
2.2.1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2.1.2喪葬及撫恤費用
2.1.3補助及救濟費用
2.1.4歇工工資
2.2善后處理費用
2.2.1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
2.2.2現場搶救費用
2.2.3清理現場費用
2.2.4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2.3財產損失價值
2.3.1固定資產損失價值
2.3.2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3間接經濟損失的統計范圍
3. 1停產、減產損失價值
3.2工作損失價值
3.3資源損失價值
3.4處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4. 5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見附錄A)
3.6其他損失費用
4計算方法
4.1經濟損失計算見公式(1)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標準 :
4.3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3.1報廢的固定期資產,以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4.3.2損壞的固定資產,以修復費用計算。
4.4流動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4.1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均按帳面值減去殘值計算;
4.4.2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業實際成本減去殘值計算。
4.5事故已處理結案而未能結算的醫療費,歇工工資等,采用測算方法計算(見附錄A)。
4.6對分期支付的撫恤、補助等費用,按審定支出的費用,從開始支付日期累計到停發日期,見附錄A。
4.7停產、減產損失,按事故發生之日起到恢復正常生產水平時止,計算其損失的價值。
5經濟損失的評價指標和程度分級
5. 1經濟損失評價指標
5.1.1千人經濟損失率
5.2經濟損失程度分數
5.2.1一般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小于1萬元的事故。
5.2.2較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于1萬元(含1萬元)但小于10萬元的事故。
5.2.3重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于10萬元(含10萬元)但小于100萬元的事故。
5.2.4特大損失事故
經濟損失大于100萬元(含100萬元)的事故。
附 錄 A
幾種經濟損失的測算法
(補充件)
A1醫療費按公式(A1)測算:
注:上述公式是測算一名被傷害職工的歇工工資,一次事故中多名被傷害職工的歇工工資應累計計算。
A3補充新職工的培訓費用
A3.1技術工人的培訓費用每人按2000元計算。
A3.2技術人員的培訓費用每人按1萬元計算。
A3.3補充其他人員的培訓費用,視補充人員情況參照A3.1, A3.2酌定。
A4補助費、撫恤費的停發日期
A4.1被傷害職工供養成年直系親屬撫恤費累計統計到16周歲(普通中學在校生累計到18周歲)。
A4.2被傷害職工及供養成年直系親屬補助費、撫恤費累計統計到我國人口的平均壽命6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