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工傷人員經鑒定機構鑒定后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原傷殘部位傷情復發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審核支付。傷情復雜無法核定的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工傷復發確認聯系單》交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復發的,可以再次申請相關鑒定。法律依據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出院后再次復發怎么辦《 工傷保險條例 》 1、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確認需要治療的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 伙食補助費 ,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 基本醫療保險 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 停工留薪期 內,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鑒定完后舊傷復發如何處理?工傷鑒定完畢后舊傷復發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的處理是如果是屬于工傷遺留下來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的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那么復發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的其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他待遇。繼續享有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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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38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也就是說,經過醫療診斷確需治療的,可以按照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復發治療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輔助器具費用,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期間工資,按照工傷復發前原工資待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工傷職工與原單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并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傷出院后傷情復發找誰 了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意味著原工傷保險關系已經依法終止,是不能重復主張相關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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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