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如果是同一件案例是不能同時向兩個地方法院提交訴訟狀并要求立案的,因為同一案件法院在調查、取審等過程是要耗費一定的人力資源的,如果兩地法院在為同一案件而碰頭調查取證,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你說這種情況國家權力機構會充分存在的嗎?假如是兩件不同的案例是可以同時向兩個不同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只是在提出訴訟時必須考慮到法院立案后開庭時當事人是否能夠錯開到庭應訴,所以,為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了避免同一時間段開庭應訴,這種事情應該一件一件地起訴處理,不能急于一時就能解決所有案件及問題!
一件案件同時向兩個法院起訴,并且都已出判決,那么如何處理這種沖突?應以夔先立案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的人民法院所做出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的判決為準。法律依據:
對同一案件,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如果兩個法院都已立案,那么后立案的法院應將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如果一個法院已立案,而另一個法院尚未立案,那么尚未立案的法院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在發現該案件已被其他法院立案的事實后應不得立案。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也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
解釋》第二條對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執行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經立案的,不得重復立案。后立案的法院在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已經立案時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 應當撤銷案件。
由此推論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應以首先立案的法院做出的判決為準。
民事訴訟法對原被告就同一案件在兩地分別起訴有何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其訴訟標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承認,對其他發生效力。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同一個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分別在不同法院起訴的,依然屬于兩個不同的案件,因為當事人身份互為原被告,訴訟地位不同,且訴訟請求和也不同,因此是兩個獨立的案件。當事人可以主動向法院說明情況,然后由兩個法院協商按照牽連管轄,合并為一個案件進行審理。否則,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同一個案子只能在一個法院起訴,如果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后一個法院不受理或者移交先立案法院。雙方之間不同的案件要分開起訴,只有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才可以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同樣的案件兩個法院可以同時審理嗎?這個是不可以的 ,同樣的案件只能夠向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查詢到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你在兩個法院都訴訟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了同一個案件的話,那么所有的案件都會被駁回,并且不會在受理。
一個案子同時在兩個地方法院立案,一個地方法院已經裁定了,另一個地方法院為啥還要受理?如果原告基于同一事實、同一法律關系、同一訴訟請求向兩個不同的法院起訴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總有一份判決因錯誤會被撤銷。首先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要考慮案件的管轄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是否都有管轄權一個案件同時在兩個法院起訴 ;其次,要審查那個先立案,不以是否先判決為準,應以先立案為準。先受理的且具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的判決符合法律規定,后受理立案的法院的判決違反程序,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