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重慶市九級 工傷賠償標準 如下 重慶市職工 九級工傷 賠償標準(賠償項目與計算方法)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受傷職工本人月 工資 ×9個月; 2、一次性 傷殘 醫療補助金(以勞動、 聘用合同 期滿終止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為前提)==全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4、除以上各項賠償外, 工傷賠償項目 還包括 醫療費 、 停工留薪期 工資、轉院費用、 護理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賠償。具體為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 (1)醫療費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國家規定享受,但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4個月,在此期間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享受。 (4)轉院費用: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享受。 (5)生活護理費:依據鑒定結論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護理、大部分護理、部分護理三個等級。完全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享受。大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享受。部分護理:按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享受。 (6)輔助器具費:按國家標準由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定。 ★終止或 解除勞動關系 時, 工傷 職工距法定 退休年齡 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類推,每減少1年遞減1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
重慶工傷九級賠償標準計算表重慶市九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了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于本人工資乘以9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九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
需要注意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九級傷殘職工勞動、聘用合同終止或者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除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重慶工傷九級等級賠償標準和標準是什么,工傷有什么補償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 九級工傷賠償 是9個月本人工資。若解除合同,根據《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還有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標準分別為4個月和9個月重慶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重慶市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六條五至十級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或者用人單位依法 解除勞動關系 的,或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 勞動合同期滿 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而 終止勞動關系 的,自與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與經辦機構的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發標準如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按五級12個月、六級10個月、七級8個月、八級6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按五級60個月、六級48個月、七級15個月、八級12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6個月計發。
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重慶九級殘疾補償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或上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后再乘以20%。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病支付重慶九級工傷賠償標準 的登記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形外科費和后續治療費。延遲費根據當事人的延誤時間和收入確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周期確定護理費用。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以及參與處理致命事故的死者親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