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職工非因公死亡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是喪葬費為職工兩個月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的平均工資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一次性救濟金是按照死亡職工的直系供養親屬的人數來賠償的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如果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的,一次性按照本人工資的12個月進行賠償,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從180元到130元不等,具體要看當地的政策。
企業職工非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企業職工因病死亡補償標準一、職工死亡后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低于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發給。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分為兩部分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
1、一次性喪葬費補貼,按照國家標準,是兩個月的平均工資,地方標準可以高于國家標準,是六個月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
2、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按國家標準,直系親屬人數分為6個月、9個月、12個月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當地標準可高于國家標準,供養直系親屬的一人,為死者六個月的工資;供養二人的,為死者九個月的工資;供養三人的,為死者六個月或三人以上的,為死者十二個月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規定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的相關費用外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的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勞動法規定病亡賠償的具體內容有哪些勞動法 規定病亡賠償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可以申請工亡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要求支付 喪葬費 、 撫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補助。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 1、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2、 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為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病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相關知識: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 工傷 ,其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 職業病 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 交通事故 或其他 意外事故 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1]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如果自己是因為工作而病亡,所屬的企業肯定是要對自己負責的,因為有關的法律對于此類問題的解決較為有效,可以在最短的時間里解決上述的問題,發生 工傷死亡 時,要首先收集好 證據 ,證明是因工傷死亡的,再按照法律的規定尋求單位進行 工傷死亡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