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用專家深度點評經典案例藥家鑫案,揭示子女家庭教育問題!
引 言
近年來, 大學生違法犯罪數量的不斷增長, 嚴重程度的加深, 大學生違法犯罪成為了備受關注的熱點問題。有鑒于此,天用專家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從法理和情理來對大學生違法犯罪案件進行分析。
一個平日里表現良好、從小獲得過各種獎勵、年僅21歲的陽光少年,是怎樣的情愫在開車撞傷人后,拿出尖刀連捅受害人8刀?到底是"激情殺人"?還是父母的教育失職?無從所知。只記得受害人的家屬在法庭上激動地說:“我一分錢不要,也要維護法律的尊嚴!”
案件回顧
2010年10月20日22時30分許,藥家鑫駕駛陜A419N0號紅色雪弗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返回市區途中,將前方在非機動車道上騎電動車同方向行駛的被害人張妙撞倒。藥家鑫恐張妙記住車牌號找其麻煩,即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刺數刀,將張妙殺死。逃跑途中又撞傷二人。同月22日,公安機關找其詢問被害人張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為,藥家鑫矢口否認。同月23日,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還原現場
藥家鑫說,當日他開車行至事發地時,正在用影碟機看濱崎步的演唱會 ,不清楚車是否在走直線,突然聽見“嗵”地一聲,感覺出事了便下車察看。結果發現車后有一個女的側躺在地上,發出呻吟聲。“天太黑,我不清楚她傷的程度,心里特別害怕、恐慌,害怕她以后無休止地來找我看病、索賠。”于是,兩三秒后,“一念之差”下,藥家鑫從隨身帶的包里取出一把單刃刀,向張妙連捅數刀,然后駕車逃跑。
開出一段路后,因為“心里發慌,手打顫、腳也不聽使喚”,藥家鑫又撞上兩名行人。這次,他沒能跑掉,被趕來的村里人堵住了。之后,肇事車輛被交警大隊暫扣,藥家鑫和父母趕往醫院處理后來的兩名傷者治療事宜。在經歷了警方的兩次詢問后,2010年10月23日,藥家鑫向父母說出實情,并向警方投案。
案件時間軸
2010年10月
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將張妙撞倒并連刺數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發輿論熱議
2010年10月23日
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2011年4月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隨后提起上訴
2011年5月
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
2011年6月7日
藥家鑫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
2012年2月
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庭審紀實
當庭,各方對案發日的事實基本沒有爭議。藥家鑫辯護律師稱他的行為應為"激情殺人",請法庭酌情量刑。庭審現場,公訴方當庭出示了多組證據,包括捅刺張妙的作案刀具、帶血的褲子等。庭審還首次證實,經法醫鑒定,藥家鑫共捅了張妙6刀,而非之前所傳的8刀。
"藥家鑫自首情節是否應該被認定"、"即便認定有自首情節,是否足以影響量刑"成為庭審焦點。對此,控方、民事原告方、辯護方意見并不一致,有待法庭查明。此外,藥家鑫的辯護人還向法庭遞交了一組證據,包括藥家鑫從小獲得各種獎勵13份,同學等聯名書寫的請愿書,希望證明藥家鑫平日表現良好。但受害人家屬對此不予認可,公訴人亦認為與案情無關。
天用專家點評
生命無價。故意殺人是我國刑法嚴厲打擊的犯罪。刑法條文對普通犯罪的法定刑規定都是由輕到重的順序排列的,而對故意殺人犯罪卻是由重到輕排列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對于故意殺人犯罪,要首先考慮適用死刑。
本案辯護人提出了兩點從輕處罰的意見:一是認為本案屬激情犯罪可不判處死刑;二是認為藥家鑫有自首從輕處罰情節,不應判處死刑。對于激情殺人可不判處死刑的情況,是指被害人自身具有重大過錯,被告人出于難以忍受、控制的義憤而殺人的情形,本案顯然不是;關于自首,刑法規定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而不是必須從輕、減輕處罰;而且自首的形式很多,有犯罪沒有被發現之前主動自首的,有犯罪雖然被發現但還沒有被認定為嫌疑人之前自首的,有已經被認定為嫌疑人且被通緝后才自首的,還有不是自己主動自首而是在親人的勸說或捆綁下自首的,以上情況均可以認定為具有自首情節,但在具體量刑時,是否從輕、減輕處罰,給予多大程度的從輕減輕處罰都是不一樣的。本案法院雖然認定藥家鑫由父親陪同投案構成自首,但因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因而法院對其適用死刑是正確的。
藥家鑫已伏法,此案帶給我們太多的思考,其中最重要的我想還是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就為了避免自己簡單交通事故后產生的麻煩而實施如此慘無人道的犯罪行為,說明之前藥家鑫品學兼優的外表掩蓋了其嚴重的人格分裂。藥家鑫父母在為人處事上是正直嚴謹的,在工作上也許也是成功的,但在教育子女上卻是失敗的。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以上為天用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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