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處理民事糾紛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六條 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七條 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國家政策 與 國家法律法規 有什么不同?國家政策是指中央制定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政策。各地方制定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政策符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村委會應當遵守和執行,不符合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則可以不執行甚至可以抵制。如亂收費、亂占耕地、亂砍濫伐等,村委會不僅不能執行,而且應當予以抵制。
國家法律法規是指人大立法制定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關于民政各項工作的有關法律、國務院以《條例》或暫行辦法以及規定發布的關于民政各項事務管理的有關規章。
沒有被有效執行的國家法律政策有哪些?沒有被很好執行的原因和類型有哪些(1)政策問題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的特性 政策問題的性質、政策對象行為的多樣性、政策對象人數及其行為需要調適量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都直接影響到政策的有效執行。分析這一問題有助于政策執行人員根據不同問題采取不同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 ①政策執行的有效與否,首先是和所要解決的政策問題的類型和性質密切相關的。越復雜的問題,執行的難度越大。政策執行中所觸動的權力關系越多,涉及的機構和人員越多,政策目標越宏大,要調整的利益關系幅度越大,規范的技術操作等級越高,政策執行的難度也就越大。一般來說,全面性的政策要比局部性的政策執行難度大;高層級的政策要比低層級的政策執行難度大。而在同一層級,同屬于局部性的政策,也可因業務內容的簡單與復雜程度的不同,在政策執行的難度上有很大差別。 ②政策所要規范的目標團體的行為的種類越多,就越難以制定清楚明確的規則,用以約束政策對象的行為。在種類繁多的情況下,難以制定正確、統一的規則和標準,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其執行的成效必然會大打折扣。 ③政策問題所涉及的目標團體人數的中國,也影響著政策執行的效果。一般來說,政策涉及的人數越少、越明確,政策執行就越容易,越有效;反之,政策執行就越困難,越無效。 ④政策問題需要目標團體行為調適量的大小,也影響到政策執行的效果。人們因歷史傳統的熏陶,而養成一套行為定向及模式,常習慣于某種成規,傾向于保守持續的狀況。要想全面改變這種思想行為,十分困難。因此,為了實現政策目標,目標團體行為所須調適量越小越好,這樣不至于造成人員的抵制,有利于政策的有效執行。 (2)政策本身的因素 在公共管理領域,許多政策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執行中困難重重,在很大程度上與政策本身的缺陷有關。因此,分析政策本身是如何影響政策執行的,有助于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政策,使政策得以有效執行。 ①政策的正確性。政策的正確性是政策有效執行的根本前提。正確的政策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夠促進社會發展,給人民帶來利益,能被執行者所認同,被政策對象所擁護,因而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反之,政策執行必然會在政策執行者、政策對象的消極應付和抵制中擱置。政策的正確性,首先要求內容的正確、方向的正確;其次要求政策制定具有科學的理論基礎,嚴密的邏輯關系,科學的規劃程序。 ②政策的具體明確性。政策目標的具體明確性是政策執行有效的關鍵所在,是政策執行者行動的依據,也是對政策執行進行評估和控制的基礎。一項政策要能夠順利執行,從操作和技術上來說,它必須具體明確,即政策方案和目標具體明確,政策措施和行動步驟明確。同時,政策的具體明確性還要求政策目標是切合實際并可以達到的,是可以進行比較和衡量的,政策目標的完成必須是政策執行者職權范圍內的事;政策方案應該指出所期待的結果,并要明確規定完成的期限。在實際政策執行中,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政策自然令人無法執行,也容易引起政策界限不清和導致政策隨意變通。 ③政策資源的充足性。無論政策制定得多么具體明確,如果負責執行政策的機構和人員缺乏必要的、充足的用于政策執行的資源,那么,執行的結果也不能達到預期的政策目標。因此,政策方案要涉及政策資源的具體規定。一般來說,政策資源主要有經費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權威資源。 (3)政策以外的因素 影響政策執行的因素,除了政策問題的特性、政策本身以外,還有目標團體、政策執行人員、執行機構間的溝通與協調等因素。 ①目標團體對政策執行的影響。目標團體是指政策直接作用、影響的對象。政策能否達到預期目的,不是政策制定者一廂情愿的事情,也不是政策執行者能夠完全決定的事情,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目標團體的態度。目標團體順從、接受政策,政策執行就會成功;目標團體不順從,拒不接受政策,政策執行就會失敗;目標團體只部分接受,也會加大政策執行的難度。可見,目標團體對政策順從和接受的程度是影響政策能否有效執行的關鍵性因素之一。 ②執行人員的素質和工作態度。任何一項政策最終都要靠執行者來實施。執行者對政策的認同、對政策執行行為的投入、創新精神、對工作的負責、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是政策得以有效執行的重要條件所在。現實中的政策變形走樣,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政策執行者的素質不高和思想觀念上的錯誤所導致的。政策執行者缺乏必要的知識和能力,對某項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準其精神實質,就導致政策在傳達、宣傳、執行中的失真、失當、失誤。特別是在社會轉型時期,政策執行者拜金主義、功利主義、本位主義思想嚴重,對國家政策的執行常打折扣,甚至搞出各種各樣的“對策”,阻礙政策的順利實施。當政策執行者兼政策對象和執行者的雙重角色時,為了局部或個人利益,會鉆政策空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上面政策或是硬頂,或是軟拖,或執行起來馬馬虎虎。另外,政策執行者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直接影響到政策任務的完成。如果執行者尤其是領導者沒有對政策實質的把握能力,就很難爭取到政策執行所需的種種資源,不能做好政策實施的宣傳指導工作和制定正確的實施方案,不能溝通和協調各種關系,從而難以有效地執行政策。可見,提高政策執行者的素養是至關重要的。 ③執行機構組織間的溝通與協調。 a.溝通是政策執行過程中各級組織人員進行信息交流、傳遞的過程,是對于政策目標及其相關問題獲得統一認識的方法和程序。有效的溝通是政策執行成功的重要條件之一。這是因為沒有法律的適用政策 : 從縱向溝通來看,上級機構的政策標準本身是無生命的,它必須通過有效的溝通渠道傳播給執行者。而執行者對政策的支持程度也取決于上級機構對政策的解釋和執行者對政策的了解,而且上級機構對執行情況的了解電只有通過溝通渠道方可獲得。 從橫向溝通來看,由于一項政策的實施常常涉及眾多機構和執行人員的分工合作,而在他們的分工合作過程中難免會產生分歧、誤會、隔閡以至矛盾沖突,這就需要通過有效的溝通,相互交換意見、看法,以彌合意見分歧,消除誤會和隔閡,化解矛盾沖突,進行彼此之間的了解與合作,提高政策執行的效率。 從執行者與目標團體之間的關系來看,目標團體對政策接受與否以及接受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之間的溝通。目標團體不可能自發地接受政策。執行者不僅要通過溝通渠道將政策指令傳遞給目標團體,而且更重要的是執行者應該通過溝通渠道向目標團體說明政策所具有的意義與制定政策的理論依據與時代背景,以及推行政策所要達到的目的,讓他們理解和掌握政策,從而積極主動地接受和執行政策。 b.協調是管理組織為了順利實現政策目標,而謀求自身統一和諧、謀求自身各相關要素匹配調劑、協作分工的一種行為方式。協調也是保證政策有效執行的條件之一。政策協調可劃分為三個層次:執行機構內部的協調,即每個層級執行領導者對所屬部門之間以及工作人員間所作的協調;執行機構之間的協調,包括上下級執行機構之間的協調和平級執行機構之間的協調;執行機構與其他機構之間的協調。 ④政策環境。任何一項政策的執行都要受所處社會環境的影響和制約。適宜的環境有助于政策的有效進行,不適宜的環境妨礙政策的順利實施。影響政策執行的環境因素主要有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及心理環境等方面。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