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的補償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強拆行政程序違法怎么賠償【法律分析】
1、首先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提起國家賠償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的請求人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害的公民死亡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2、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以及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機關。行政賠償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3、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年、月、日。4、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賠償,或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行政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刑事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在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或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請求人可以向復議機關所在地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十二條 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三)申請的年、月、日。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說明與受害人的關系,并提供相應證明。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申請書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并注明收訖日期的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強拆房屋違法應該怎樣獲得賠償可以向國家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如拆遷辦、國土資源局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實際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第(八)款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于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判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如果相關行政部門侵犯被征收方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的合法權益,被征收方可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規定申請國家賠償,即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同時,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了對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被征收方有權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_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四條_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單位行政強拆怎么賠償行政違法強拆應對建筑材料及建筑內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的物品予以賠償行政強拆違法后怎么賠償 ,違法強拆侵害被拆遷方人身、財產權益的應當賠償因房屋違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損失、搬遷損失、臨時安置補償損失、被埋物品的損失和房屋裝修的損失等。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