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非工傷死亡賠償項目有:
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
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16條規定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非工傷死亡賠償項目有:
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
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非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企業職工非工死亡應享受以下待遇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臨沂三區為180元,其他九縣為150元)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條?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二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職工非因工死亡用人單位賠償標準對非工傷死亡職工的賠償也是包括了三個方面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喪葬費、一次性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恤金,但在具體的賠償標準上面肯定是和因公死亡的賠償標準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1、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非工傷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項目 ;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2、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3、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4、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